刑事科学技术系教师年度工作考核方案
时间:2016-10-23 12:00 作者:admin 点击:
刑事科学技术系教师年度工作考核方案
为大力推进教师队伍建设,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和专业能力素养,充分调动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性,对教师年度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,根据《湖南警察学院教师任职情况年度精细化考核实施办法》,结合系部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考核内容:共包括两个方面,即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。
二、考核办法:考核采用百分制,其中师德师风考核占25分,教育教学工作占75分。
三、具体措施:
(一)教师师德师风考核(25分)
1、成立指导小组:对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是一项复杂的工作。为使此项工作客观公正,系部成立由系主任负总责,由系副主任、各教研室主任、实验室主任、办公室主任、学生大队大队长等同志组成的师德师风考评领导小组,负责系部的师德师风考核工作。
2、考核办法:师德师风考核满分25分,由学生、教研室和考评小组分别考评打分。其中学生评价占20%,教研组评价占30%,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评价占50%。以上考评均由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。具体见下表。
教师师德师风学生调查问卷表
教师姓名 |
很满意 |
满意 |
基本满意 |
不满意 |
得分 |
|
|
|
|
|
|
教师师德师风教研组和考评领导小组考核表
教师姓名 |
很满意 |
满意 |
基本满意 |
不满意 |
得分 |
|
|
|
|
|
|
说明:“很满意”为10分,“满意”为9分,“基本满意”为7分,不满意为3分。
三项累计得分为该教师年度师德考评得分。
(二)、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年度考评办法 考评内容及权重:共包括四个方面,按75分计算。考勤占17%,共12分;课时工作量占33%,共26分;教学质量占33%,共26分;教研成果,约占17%,共11分。
考勤
1、全勤:教师一年内无任何病事假且无任何违纪行为为全勤,得12分。
2、缺勤扣分办法:
(1)病假扣分:严格请销假制度,没有按照规定办理手续者,每天扣1分。
(2)事假扣分:每天扣1分;
(3)旷课、旷工扣分:出现旷课、旷工现象扣12分。;
(4)上课迟到或早退,被学院认定为教学事故,扣12分;
(4)迟到和早退扣分:上班迟到或早退累计每30分钟扣1分,不足30分钟而在10分钟以上扣0.3分;开会、集体学习和参加集体活动等迟到累计每5分钟扣0.3分,由组织活动的部门进行考核。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1分; 所扣分数如超过12分,不再另扣分。
课时工作量
权重33%,共26分。
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,本系部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额定标准为:专任教师每年必须完成252课时的教学任务(不推诿,非主观意愿未达到此额定,也视为完成额定工作量),其中正高职称须完成236课时。系部主任、系部副主任、教研室主任、教研室副主任须分别完成50课时、190课时、210课时、230课时。行政兼教学老师须完成70课时。
全额完成教学工作量的老师记满分,因主观因素未完成额定工作量的,根据具体上课量核算得分,超额完成工作量,每超额50课时加1分。
教学质量
权重33%。考评采用评分制,满分为26分,最后根据教师各自教学测评得分计算得分。
教研和教学获奖
权重17%,满分为11分。
1、教研活动
,凡按教务教研部门要求,完成各项教学教研任者得11分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次扣0.5分。
(1)未参加系部和教研室组织的听课活动;
(2)未按要求系部和教研室组织的评课活动;
(3)未按要求参加集体备课活动;
(4)未按要求试讲;
(5)未按要求参加教研活动。
2、教学获奖:10分。未取得任何奖项该项不得分。
(1)当年获得与教学相关的国家级、省部级、地厅级荣誉称号的,分别加5、3、1分
(2)参加国家级、省部级、地厅级教学比赛获一、二、三等奖的,分别加5、4、3,3、2、1,1、0.6、0.3分。
注:每项只取一次最高得分。
刑事科学技术系
2016年7月